咨询详情

我是2017年10月出的工伤事故,2018年4月中旬做的工伤等级鉴定,结果为九级,目前仍在原单位工作,请问工伤赔偿有期限规定吗?有人说必须要在鉴定结果出来后一年内提出索赔,过了一年就没法律依据了,请问是这样的吗?谢谢!

工伤赔偿 2018-12-26 1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属于工伤,建议员工自己在受伤一年内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和实际支出的护理费用。另外,工伤赔偿基数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应发平均工资计算,社保赔偿的基数如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则单位要承担差额的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中,则全部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鉴定出来后,要尽快要求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为九个月你本人的工资。如果有购买工伤保险,有社保支付,要到社保局理赔。社保没有足额支付的差额,在一年内要求厂方补足差额,否则就过期了。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这个费用全额由厂方支付。超过一年的,就过期了。等到离职时,社保还要支付2个月工资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厂方支付8个月工资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 你好,鉴定结果什么时候出来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