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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我是外地人嫁了北京人户口现在北京的离婚户口咋办会回原籍吗

离婚 2018-12-28 16:5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户口事宜建议户籍管理部门,各地对户口政策有所差别。
  • 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   双方离婚后,户口迁回原籍,实际上是一种户籍投靠迁转,符合户籍迁转规定,可以办理。同时,双方离婚后,户口一直在一个户口本上的,想办理分户或者户口迁出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办理: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 (一)凡符合申请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需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的,可向配偶(本市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提出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交区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申请手续。 (二)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区分局办证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的第三联、《户口迁移证》、本市配偶的户口簿到区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 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在异地,不能办理。《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 关于户口的有关规定,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
  • 您好,您本人不迁走不会的。
  • 建议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 户籍部门查询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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