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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电动车追尾了我的机动车,电动车全责,但是他受伤了,还必须走我的强险吗

其他 2020-05-17 01:16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车辆损害相关的维修费、折旧费等,如对受伤,可能需交强险进行赔付,建议您咨询具体保险公司
  • 你好 ,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处理。
  • 等待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 一般是追尾者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被追尾者只有一个交强险的无责赔尝。这无责的赔偿是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代赔。座位险只是赔车辆座位上的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1、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该给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就是责任认定证明。
      2、对车辆造成的损失,应该按照规定进行修复,并无其他折旧赔偿。
  •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 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1、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
    2、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负全责的话,可以凭借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 等待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
  • 可以不报的。
  • 你好 ,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您好,需要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判断。
  • 等待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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