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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经营不善,2018年用各种举措,公司的人员减了一半,目前仍在用各种方式逼员工离职。昨天发了一份薪资制度,将原来岗位薪资8600(70%基本工资+30%绩效工资)改成了2000的基本工资+绩效薪资(我的岗位薪资8600-基本薪资2000=绩效薪资就是6600),制度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并且公司目前没有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请问,这种方式的逼员工离职的方式,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已经在在该公司工作11.5年了,恳求帮帮我,万分感谢!

其他 2018-12-25 14: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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