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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写字楼租赁合同上已注明房屋租赁税由乙方承担(承租期2015.11.01-2016.10.31),而乙方一直没有交,拖欠至今租赁税和滞纳金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为了现任租客顺利注册我已垫付,但我想请问依据合同我有权起诉乙方追回所欠费用吗

合同纠纷 2018-12-26 11: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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