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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离婚,房子名字写的男方的,但是女方一直在交钱,房子分期还没还完,那房子归谁?

离婚 2019-01-01 19:01 人浏览
共17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您好,要结合房屋的具体情况来分析。若该房屋是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婚后共同进行还贷,离婚时平均分割。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的归属,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
  • 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分割,如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份额,出资额可主张对方偿还
  • 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婚后以共同财产购房,产权只是落在一方名下仍然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婚后取得的财产共有。
  • 你好,婚后取得的财产共有。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如果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属于婚后财产平均分割
  • 你好,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婚后购买的房子一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具体可以来电详谈。
  • 婚后购买的吗?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婚后购买的房子一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具体可以来电详谈。
  • 你好,一般婚后取得的财产均分
  • 按照产权情况确定
  • 房子分期还没还完,那房子还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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