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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根据公司制度,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为d可以辞退员工,那么我的工作绩效连续三个月为d,公司辞退我,不给我经济补偿合法吗?

其他 2019-01-02 03:38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照绩效考核就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建议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到劳动局投诉或者进行劳动仲裁。
  • 你好,是不合法的,建议积极协商处理
  • 你好 建议及时与公司进行协商。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无故辞退是违法解除合同,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现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可以依法先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没有效果或者效果不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一、劳动者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
    二、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其中,按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 具体要看劳动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
  • 你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要具体分析是否涉嫌违法解除劳的关系。
  • 协商解决,或者向劳动局举报。
  • 具体要看劳动合同约定是否有违法之处,一般情况下应当给经济补偿。
  • 你好,是不合法的,可以搜集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
  • 具体要看劳动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
  • 你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要具体分析是否涉嫌违法解除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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