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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问在婚姻当中购买房产后其中一方转名到子女名下,如果夫妻双方一旦离婚了,这房产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另一方还可以分割房产吗还是可以要求索取应有的财产?

离婚 2018-12-28 11: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转名行为无效。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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