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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住的房子是拆迁安居房还没房产证以前的房子是老公公的名字,现在这房子所有交费本名字都是我老公的名字,我和他离婚对这房子有分配权吗?我老公和他老板是朋友他们是小型店铺,工资收入没有明细,他说多少就是多少,我女儿现4岁他说按工资20%来付抚养费就是400,我想他多付点不知道该怎么证明他的收入啊?谢谢,期盼您能给我解答

离婚 2011-09-23 19:1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因为没有房产证,所以,在产监处的登记还是你公公的名字,所以该房子不是你们的。他的收入证明很难证明,这个真是没有办法,除非,他的朋友出来证明。
  • 收入平时不掌握,过后就难收集
  • 你好,房子属你老公公的个人财产,你不可分割,你老公如有投资,可以要求分割,抚养费可以要求支付。
  •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该房产属于你老公个人财产,店铺部分如果你老公有投资,你可以主张部分权益,此外还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如果证明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 现在的房产证是谁的名字?你需要说明才能确定房子是否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孩子抚养问题,如果你感觉无法确定他的工资,可以按照当地社平工资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 该房子在婚前就存在,且名字是你老公公的,因此该房子是你老公公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按工资的30%来要求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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