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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再婚,母亲带有一个孩子,我是再婚以后父母亲生育的孩子,算独生子女吗

离婚 2018-12-30 15: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向民政局具体咨询。
  •    根据《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的有关规定,办理再婚生育申请时,所需证件有:  1、二孩生育申请、审批表;  2、由XX计划生育服务站出据的查体证明;  3、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夫妻合影照片一张;  4、双方历次《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正式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信,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信;  6、户口与现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证》的,须填写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证》申请书;  办理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后,由现居住地计生委或单位所在社区计生委审核,报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审核,最后报区计生局审批办理。  办理再婚生育的审批条件:  1、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另一方未生育的;  2、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判随前婚配偶,新组成家庭无子女的;  3、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 再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否有权给孩子改姓?我国法律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 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 用、假冒。因此,就姓名权人可以决定自 己的姓名而言,自然人出生时无行为能 力,由父母或监护人为其取名。未成年人 姓父姓还是母姓,由其父母协商。离婚后,一方再婚的,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 是否可以收养子女,需要你到所在地区民政部门提交证件材料,提出收养申请,取得收养证才可以。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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