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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有事需要回家,已提前申请。但公司以没人做事为由,不批准。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8-12-29 13:4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您和公司有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吗?合同内容是如何约定的?现在公司这边不批准您是强行离职了吗?是否还有没发的工资?
  • 你好,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按该规定行使解除合同权,是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满30天生效。从第31天起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具体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直接联系我,联系方式主页上可见。
  • 你好,你有没有签劳动合同?
  • 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问题您可以来 电详细沟通,我将为您争取最大化的利益。
  • 你好建议协商
  • 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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