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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8年11月26日口头辞职,本年12月15日提醒她尽快请人,到2019年1月1日不让走,逼我自离,而且不发工资,一直没有签合同,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9-01-01 22: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要看你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2. 患病、负伤;3. 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 失业;5.生育。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何,最好是委托本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协助指导你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根据你的工资和你工作年限来判断,要求公司经济补偿。
  • 你好,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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