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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向你了解法律方面的问题,是这样子的,我帮朋友还了一笔高利贷,他赌博输掉了很多钱,在实在没办法的情况找我帮的忙,我和他本身平时也关系挺好的,我不忍心看他这样子下去,于是我就答应他借他钱帮他先还清了高利贷,在还这笔钱时我和他也签订了一份有我起草的一份协议书我和他都签字按手印了,我不为别的就是防止他骗我而又去赌博,这几天人也联系不上了了,我想知道的是我这份协议书有不有效?可以可以拿这份协议书去法院上诉?

离婚 2019-01-05 18:5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咨询者根据你向我的咨询问题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须达到两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如果是因为工作去外地学习或者看病是不算分居的。离婚的时候选择诉讼离婚法院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作为离婚标准的如果男女双方的情况被认定为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那么判离婚的概率是很高的。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涉及多少金额???
  •   从高利贷的名称我们知道高利贷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高利率”,正是高利贷惊人的利息成本,决定了它长期以来的“非生产性”特点,即借高利贷的目的不是为了扩大再生产或投资,而是为了保证生存。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如此。现代社会也没有太多改变。据调查,借高利贷者真正用于再生产的只有百分之十一,百分之八十九的钱都是用于消费,尤其在农村。  借高利贷者的消费主要用于天灾人祸用以果腹、治疗疾病、婚丧嫁娶、子女学费、偿还旧债、生意资金投入。借贷者是普通社会大众的一员,对于借贷这一民间借贷关系来说并没有任何过错,也没有侵犯他人的任何权益。反而是高利贷的高利率让借贷者饱受苦痛,如果诉诸法庭,对借贷者借钱时约定的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是不支持的。
  • 借款一万元,月还款一千元,等于年还款一万二千元,等于利息百分之一百二,属于高利贷。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同期基准利率是指中央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如1年期,基准利率约为5%,4倍为20%,即超过20%为法律认定的高利贷。另欠条没有书写利息,但是又额外约定利息的,需要看证据证明情况
  •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其次,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你就知道,高利贷是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最后,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你好,建议将材料拿到律所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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