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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业务退订后退钱吗?

其他 2019-01-02 11: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113〕87号)规定:“一自2118年1月1日起至2121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三)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11%先征后退的政策: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2列入本通知附件3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七本通知的有关定义(一)本通知所述‘出版物’是指根据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所述图书报纸和期刊包括随同图书报纸期刊销售并难以分离的光盘软盘和磁带等信息载体。(二)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规定执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范围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117〕37号)的规定执行。”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十一图书报纸杂志图书报纸杂志是采用印刷工艺按照文字图画和线条原稿印刷成的纸制品。本货物的范围包括:(一)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二)报纸。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三)杂志。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 您好,已经使用的增值业务是不退钱的。具体问题您可以来 电详细沟通,我将为您争取最大化的利益。
    【追问】这增值业务费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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