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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将本单位的土地租赁给了本单位职工后,又将工房卖给了本单位其他几位职工,并给办理了房产证。但这几户的房屋与附带所菜园都出现在租赁合同上。租赁和房屋是在同一年。现在租赁方起诉房主侵权,法院判房主赔偿承包费,房屋面积所占土地暂归其使用。合理吗?买房人根本不知有这样的合同。从合同学筌属到承包人起诉已经过了14年,有诉讼时效吗?

诉讼 2019-01-03 23: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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