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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单位说我们的社保没交够15年,但到退休年龄,退休就不能领独生子女费,我想问一下律师,社保与退休领独生子女费有关系吗?

离婚 2019-01-03 20: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咨询社保部门确定。。
  • 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合同自然终止,不能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属于法定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企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从达到退休年龄之日起,企业不再给予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保部门也因为你的年龄到了退休年龄,也不会再受理职工社会保险,不足15年的部分,只能自己缴纳,并且因为是你的年龄到了法定年龄,不是公司的责任,没有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后,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原有的合同就会随着退休而终止,如果企业需要这些员工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就要按照退休返聘的方式进行,签订聘用协议即可。
  • 退休后有独生子女费吗?每个省有不同的规定,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08年修正本)
    第二十九条 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在育龄期内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一胎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除外。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农业人口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60周岁止,非农业人口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独生子女16周岁止,按月各给予夫妻双方不低于5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子女入园、接受教育、就医时,双方所在单位可以给予一定补贴;
    (三)退休时所在单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三十一条 夫妻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自愿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生育,且子女满10周岁的,由人民政府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的,由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但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十四条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从60周岁起由人民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奖励扶助金:
    (一)只有一个子女的;
    (二)只有两个女孩的;
    (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 到退休年龄社保没买够年限,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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