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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2018年的5月到来到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做外墙保温到今天还没发个一次工资,本人在这一直等了两个多月了,老板就是不给我付款,本人又没劳动合同,包工头又不给我开欠条,要我等到2019年2月2号后在给我付钱,请问我该怎么办啊

其他 2019-01-05 07: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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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2)任何一方不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当事人可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和提起诉讼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3)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法律规定的特别程序。(4)对劳动合同关系的第三方亦有拘束力,任何人不得故意破坏已经存在的劳动合同,不得引诱或强制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违约,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保管吗?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劳动合同文本应至少两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就是说,劳动合同文本不可以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因此,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一式两份的。

    目前有些单位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将劳动合同收回,统一保管,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直接的证据。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拒绝将属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一旦劳动者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则处于举证不利的境地,其合法权益极易遭受侵害。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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