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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建桥大街由西向东行驶,经过文化小通道的小路口,突然从文化通道由南向北窜出一辆斯柯达轿车把我车的后门和后叶子板撞了,事故科出的结果是我的主要责任,他的次要责任,我对这个认定不服,因为我走的大街,他窜的小通道,应该是小巷里的车横穿主路,让主路的车才对,结果交警大队出的事故认定书是我从西向东走的文化通道,他从南向北走的建桥路,虽说方向是对的,但是他为什么把路给调换了,还判我主要责任,他次要责任。我所说的这一切就是想知道是不是小巷的车的让主路先行,这个事故认定是否是对的,还有一个就是交警为啥会把路调换了,就差方向调换了。麻烦律师告诉我一下,他这个认定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我该这么办,我在此谢谢您了!

其他 2019-01-04 17: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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