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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丈夫一直在外有其他女人不断,最终导致婚姻无法持续。在今年2月份离婚。我们有2个孩子,离婚后各抚养一个孩子,小得是儿子,因为男方的无能,一直是靠骗女人吃饭的,所以没有能力抚养2个孩子,大的女儿抚养权实判给他了,可是孩子还是一直由爷爷奶奶在带。我一个人带着不满三岁的孩子,自己主动不要他给孩子抚养费,且注明离婚后各自生活互不干涉。离婚后,我已将自己和儿子的户口都迁回到我原来的出生地,我爸爸的名下。儿子也是以外孙名义在我爸爸名下登记。现在,我想将儿子 的姓由原来跟他父亲随姓姓罗改为跟我自己本人同姓姓周,是否可以不用经过前夫的同意就能直接到户口登记处更改呢?

离婚 2011-09-28 06: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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