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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从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执法人员,想咨询一下部队军事管理区在城市规划区内建房需要在地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建房手续吗?军分区后勤部签批的同意建设文书能代替相关手续吗?部队建房需要办哪些手续?

其他 2014-08-12 22: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没有建设规划的村庄,村委会(居委会)必须预先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二)申请建房村民向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提供户籍关系、家庭成员情况、现有住房状况等材料,必要时确认四邻。  (三)村民建房申请经村委会(居委会)集体讨论、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村委会(居委会)签署意见,报所在的街办(乡、镇)进行初审。  (四)所在地街办(乡、镇)对建房申请人所提供的用地批准文件或宅基地使用证、村委会(居委会)审核意见、设计图纸或选用的标准图集、通用图集等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出具意见,由申请人报区规划分局审核;区规划分局审核通过后,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施工许可审核。  (五)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街办(乡、镇)初审意见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出具同意开工意见并指派专人到现场放线后,申请人方可开工建设。  (六)区行政执法分局和村委会(居委会)对村民建房进行备案管理和监督检查。
  • 部队建房不需要到地方办理手续,除非是经济适用住房,因为需要办理房产证。 比方部队要建一个弹药仓库,地方不批,部队就不建了?部队的建设是依据部队作战、生活、发展实际需要,不是依据城市的规划。
  • 需要参照国家机关用地履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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