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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交了,合同也签了,房子应该在9月30日交房。可现在我办贷款出了点问题,贷款是我和我老公两个人一起贷的,现在要去银行签字,可他在国外,要到11月末才能回来。我问过售楼员,她说如果年底去签贷款合同的话,那就要等到明年3月份估计贷款才能下来,可那个时候我就过了交房很久了。我看购房合同上写如果过了交房日子,我还要给开发商交违约金。我想问下如果我想退房,可以么,是不是要交10%的违约金?合理么

其他 2011-09-25 10: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让你老公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公证,是有效的 2、如果因你的原因无法按时收房,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是合理的
  • 可以让你老公做一个授权委托手续,委托你来办理贷款相关事宜,这样就可以不用你老公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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