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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卖方,在签合同之前询问了中介,对方贷款有没有问题,中介说没有,按正常流程走,最迟12月初能拿到全款。因为我准备用卖房的款去买房子,因此我签订了三方居间合同后,收了定金1万。但是对方因是外地户口,在武汉社保缴费不足2年,贷款过户有问题,买方只能付首付,等着办理贷款。我自己在签了居间合同后,在另一处交了5万元定金,定了一套新房。现在中介的意思是,要么我这边收首付,等着买方具备贷款资格付尾款,要么,退单。请教,现在我该怎么办。能否按照全款的10%要求买方赔偿,同时,中介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其他 2013-12-17 08: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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