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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腰疼去打银针,从脚打到腰,回到家2个多小时脚就发生居烈庝痛。去我们这里人民医院检查,说腓总神经损伤,这跟打银针有关系吗?要怎么去鉴定

其他 2019-01-08 20: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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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可以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工伤职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1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1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施银针者承担赔偿责任。
  • 可以到省级三甲医院检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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