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离婚 2019-12-23 17: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去登记地档案单位复制
  • 离婚协议书是指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的事项自主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就共同财产的划分进行说明并就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进行说明。达成离婚协议后可以直接由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并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
  • 这种协议,只要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形式要件齐全,就合法有效,是不需要公证的。从你说的情况来看,该协议符合以上三个要件,只要双方签字按上手印就可以了(本来只签字就行了,但避免对方不承认,省得将来还要做笔迹鉴定,所以按个手印更权威一点)。也就是说你们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你可以将此作为证据来阻止你的丈夫来分配财产。
  •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可去登记地档案单位复制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