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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父亲今年56岁,家住长春,有收入但不稳定,平均每月3000元左右。请问这种情况我需要强制交赡养费吗?目前父亲身体健康,可以劳动。

离婚 2019-01-09 20: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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