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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下就是那种收条,然后上面有本人的盖章,内容是本人收到某某公司寄放在某地方价值多少钱,但是这些货没了,这样本人应该承担责任吗?这个责任应该怎么来分担或者判罚

其他 2011-09-26 14: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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