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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女方于2013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现4岁多。之前双方一直在同一个地方工作和出租房住(出租房是我租赁)。今2018年,因工作,我与女方分居两地,直至元旦前即29号,我回到我出租房,发现她和一男人住在一起。当时我到处查证:今年年中,女方与同厂一男人相识,经常微信与平时出去,逐渐亲密度加深,(因为之前我在此刻居住时间较长,认识的人较多,当我回到出租房即有人议论女方和男人的事)据调查,约11月中与男人开始有不正当关系,查监控中确定,男人12开始就住进我出租房,期间,女方怀孕,12月6号去医院人流,我去医院查证过,也证实确有此事。最终确定有此事竟然会发生在我家庭,我真的很痛心,但我重这几年的感情,也不想用过激的方式破裂这家庭,所以我选择原谅,给女方一个改正的机会,但是需要女方写一份保证书,或者夫妻忠诚协议,假如女方再有下一次,孩子,房子,车子,(房子是我一人独自出资付首期,但未开始贷款。车子也是我全款购买)女方净身出户,应该怎样写能最大程度的具有法律效力,保障我的权益?

离婚 2019-01-14 08: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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