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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带孩子常年住娘家,我提出了协议离婚,她同意了,开始说房子给她,儿子户口起她那,就和我离婚,家里的钱都在她那,我也不要了,我有一个理财四万块,我说这个不能给她,等去离婚的时候,她又说房子先过户,经过了一凡争吵,为了尽快离婚,我退步了,房子过户了,以为可以离婚了,可她又变卦了,说是在起孩子户口,又一番争吵,为了快点脱离苦海,我又退步了,可忙完了户口,去离婚的时候,她开完协议书后,又变卦了,说在给两万才能离,说是理财有她一半,多年我挣得钱都在她那,她却说没钱都花了,我也不知道家里有多钱,我都不要了,一番争吵,真的累了,我又同意了,我说离婚后给她,她不同意,没办法,我借我姐钱是微信转账,她还不同意,要现金,一番争吵,我给她打卡里了,到了下午一点半行政上班时,我等了她到三点半才来,到离婚时又变卦了,说离婚协议书不同意在每年在给一万五孩子扶养费,我想知道的是,她这样套路我,反复的变卦,一点点的加条件,我起诉她离婚,法院会怎么处理

离婚 2019-01-15 15: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财产一般平分,可以按协议处理,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如实在不能协商处理的,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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