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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单位倒闭以后不发工资,补交个人所得税会罚款吗?

其他 2019-05-24 21: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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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劳动合同法仅仅就工资的数额标准、支付方式等作出了相应规定,并没有对劳动双方的税务负担问题做出强制性规定;税法中规定了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但是如果有人愿意替纳税义务人承担该义务,税法也没有做出禁止规定,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署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   1、用人单位不可以对劳动者任意罚款,一旦发生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电话:12333;  2、但如果劳动者的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  3、法律法规依据:  1)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a、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b、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c、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d、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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