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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方骑电动车从胡同上大马路,由于左侧有车停在路边挡视线,与一从左至右行驶的孕妇电动车相撞,双方电动车前轮相撞,车未倒,没撞到人,对方电动车带着一小孩,孕妇怀孕三个月,要求去医院检查,去医院做B超无异常,孕妇要求赔偿1000块钱,算是精神损失费?我方应该陪吗,怎么维权?

其他 2019-02-27 14: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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