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老师们:你好~! 在亲戚的介绍下。我和小王于05年2月结婚(在老家办酒席),由于婚后我在外打工。我和小王至今都没办理结婚证。婚后感情一般,06年我的爱女出生。现在我们感情出现问题。我想请教各位老师一下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婚后我们在达州成都(分期)各购一套商品房。其中钱百分之八十是小王的父母给的。我只负责一家三口的生活和一切开支(这3年,我将近开支30万)。两套房屋都是小王的名字。现在两房屋均已升值。小王和我口头协议:还我以前垫支百分之二十的房款。孩子由我待。她不拿一分钱生活费。我郁闷~!爱女是我的全部,为了爱女。我答应了她的口头协议。现在后悔了···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财产?我能分得房屋升值的部分钱吗?小孩她不拿生活费,我能拿什么制约她?谢谢~!由衷的感谢,各位老师。费心了~!

离婚 2008-04-01 22: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