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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9年结婚,同年生下一子,儿子今年九岁了,2018年我老公的父母给我们买了一套50平的二手房,房产是我和老公两人名字,请问现在老公提出离婚,我能分割房产吗?怎么分割呢?谢谢了。

离婚 2019-01-16 14: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同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有重婚、同居、家暴、虐待或者遗弃行为的,无过错方是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但是在实践操作中一般是法官分割财产时向无过错方倾斜,以此作为补偿,如果您仍有疑问的,欢迎您来电咨询,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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