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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照一次性被扣了十二分,罚款也交了学习考试合格了,去交警队拿回了驾照,但还是显示扣留,我到车管所去问,车管所让我去交警队,交警队又让我去车管所,我不知道还怎么办了?

其他 2019-05-24 04: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车管所不受理跟主管领导反映
  •  驾照被暂扣后到违法地或者驾照核发地交警队办理,办理手续如下:
      1、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缴纳违法行为对应的罚款;
      3、参加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
      4、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并暂扣期满后发还驾照,记分清零;
      5、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达到12分,或者累计记24分以上的,除考试科目一外,还要参加科目三考试,合格并暂扣期满后发还驾照。 同时在取回驾驶证后,事故的责任方应当对伤者的损害进行相应的赔偿。
  •  驾驶证被扣留,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驾照被扣时可以先通受害者进行损害赔偿事项的协商。
  • 罚款在交通事故赔偿中是一种常见的赔偿方式,按照规定,对于交通事故的罚款,应当上缴国库,违反者应当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法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第四款"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的,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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