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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辽宁鞍钢附企的职工,1988年入厂,今年48岁。我在1993年从A厂调动工作到B厂。我当年拿着调转介绍信就去了B厂,没带档案去。我以为去B厂参加劳动开了几年工资就是调转完成了。现在我想补交养老保险,两个单位都不给我立账号,不给我办理退休。理由是我不是他们单位的职工。我有同事证明我是B厂的工人,要求俩单位出具当年的调动工作介绍信存根,要求单位出具我的当年考勤和工资支付表,俩单位都说年头太多找不到!我现在的问题是:A厂从1993年开始剔除了我,(不是开除),B厂没有我工作领工资的任何痕迹!两个单位都不给我立养老保险的账号,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9-04-13 21: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与B厂的劳动关系,要求B厂给予办理社保关系并要求AB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损失;如得不到支持,再到法院起诉;如法院终审生效判决亦不支持,则反过来再确认与A厂的劳动关系…。
  • 你的工资支付应当有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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