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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未履行好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业主可拒绝缴物业费么?

其他 2019-06-03 03: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物业费交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你们三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里已经明确约定,是从交付之日开始算的,有法律依据,这是合理的。不管你住不住都得交。
    2、如果不住人,物业费和公摊水电费按70%交纳。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垃圾费全额交纳,因为垃圾费不是物业公司收的,是环卫收的,他们不管你住不住的,只按户算。
    3、因为你选择的是有物业的小区,也就是说你在购房时就已经知道,你必须要和其他业主一起承担小区公共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现在就是花点钱,让你住的环境和你房子将来的升值空间加大。是值得的。
  • 综合服务 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服务标准。 2、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及时处理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 3、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健全。4、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情况、设备档案和日常办公进行管理。 5、每年进行一次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抽样调查,满意率达70%以上。 6、物业管理人员有5人持有物业从业人员职业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有1人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7、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项目及内容一般包括:1.对住宅区内房屋的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统一维修,养护和管理;2.负责小区内绿化的养护和环境卫生;3.对住宅区内的车辆进出,停放进行管理,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4.负责住宅区内的防火防盗,保护人身财产安全;5.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管理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6.审核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房屋装修方案,制止私自装修和扰民活动;7.编制物业管理收支与房屋维修预算,向全体业主公布帐目;8.整理和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另外,如业主或使用人有特殊要求的,还可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特别服务项目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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