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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去世了,没遗嘱,准备按法定继承程序过户房产。首先就是公证。大爷姑姑们都同意去公证,把房子给我和我叔叔一人一半。我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并且我是父亲唯一的孩子。我代位继承。由于户籍在外地,所以当地公证处要求有户籍地公证处出具的我父亲的死亡公证和亲属关系公证书。这可犯了难了。我父亲去世快三十年了,户籍地查不到任何我父亲的信息。后来我在法院找到了父亲的死刑执行书,这可以做死亡证明吧。我有独生子女证但是丢失了,再后来我找到了当年的独生子女审批表。可还是不给我公证亲属关系。需要父母的结婚证,那个年代我父母根本没办结婚证。需要父亲的身份证号码,可我根本查不到户籍信息。这种情况下,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过户?诉讼可以吗?诉讼的话会不会还需要我和父亲的亲属关系证明?父亲原单位早就黄了,我怎么开呢?我到底该怎么做才能过户

诉讼 2019-01-17 21: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取最大利益。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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