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好,我是湖北黄冈红安县人,我父亲于2018年10月8日到位于白沙洲八坦路附近一处工地务工,主要负责施工单位的车辆进出和对碴土车辆轮胎以及车身的泥土的清洗。2019年1月9日上班后,大概早上8点40分左右,我父亲在清理进出碴土车掉落的泥土时突然晕倒,在场的工友拔打120救护车送往武汉市三医院急救,经诊断为脑梗塞,身体右半边瘫痪,失语。如今仍在重症病房,医疗费用近两万四,期间用人单位给了三千元。现在的情况是,与用人单位多次沟通,一直在推脱,说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范围。请问律师,这算不算工伤?如果不算工伤,可以找用人单位赔偿吗?

工伤赔偿 2019-01-21 17: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算工伤,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详情可来电,咨询免费。
  • 你好,这不属于工伤。但如果单位有过错,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关键看如何定责的。你可以来电详询
  • 你好,是可以直接来电跟我说说具体情况的。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冈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