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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拿了事主价值不到1000元的物品,事主后来发现物品丢失,就报案处理。后来朋友经过和事主协商把拿走的物品如数归还并取得原谅。请问一下,事主可不可以到派出所做销案处理?

其他 2019-05-14 14: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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