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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的土地确权问题,有4个女儿,2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已故,现在土地确权到其中一个女儿身上,老人子女均单独生活,请问老人已故,土地该如何分配经营

其他 2019-03-25 07: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分配的。
    土地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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