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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协议一方写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 2019-02-07 22:1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 婚姻存续期间签订的抚养权协议。,没有实际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你好,约定的是有效的,建议你们积极协商
  • 你好,约定一致对你们双方是有效的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
  • 您好,协商一致即可
  • 你好,约定的婚后孩子抚养权有效,但婚姻存续期间双方都有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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