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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方不让接孩子怎么办

离婚 2019-03-26 13:2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你好,可以起诉主张探视权。
  • 您好,即使离婚,作为孩子的父母,对孩子都有监护权,男方无权禁止您看望孩子。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4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可以去法院申请执行探视权。
  • 起诉解决。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主张行使探视权
  • 祥述你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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