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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十堰太和医院治疗小腿碰伤,因医生没注意而导致病情复发,一个小腿碰伤花了我三万多元,我想医院提出经济赔偿。能行吗?

其他 2019-01-24 15: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需要先去做医疗过错鉴定,鉴定结果出具后,你才可以向医院索赔,你可以索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现在主要是能否认定为医疗事故,建议你先联系我说明清楚,我再具体与你分析。
  • 您好,建议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你这边的描述不够专业,我需要知道事情的具体经过以及手术过程的一系列事情,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你的权益,
  • 您好,建议去做医疗事故鉴定,先确定医方的责任,之后向医院主张赔偿,建议您直接来电给您专业的法律指导。
  • 你好,这个可以和医院进行协商沟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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