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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后就在娘家另办了户口本,儿子出生后也办在我的户口上,我和儿子能享受村里的待遇吗?

离婚 2019-03-08 12: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原则上是没有问题看当地具体的政策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限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地未获到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要回其原承包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牵涉乡村土地承包纷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限定:“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能够依照法律限定的民主议定流程,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赔偿费。征地赔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理应享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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