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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私人装修房屋,总价格52000元.已付款40000元,尾款在交房后房屋没有质量问题后结清!应该在1月25日交房,现在房子只铺了地板,现在施工方又要求付5000元买材料,否则无法继续干活,现在对施工方的信誉产生不疑问,不愿意继续付款。现在想终止合同,让施工方赔偿损失!

其他 2019-09-03 0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违约该如何赔偿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
    (二)赔偿的范围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实践中可以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者比照最相类似的房屋(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相同区域内房屋)市场交易价格,与买卖合同约定价格之差确定房屋差价损失,但合同另有约定或当事人事后能够协商确定的除外。
    (三)出卖人违约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但合同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履行不能的情形,双方可以继续履行,此时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下,如果守约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获得赔偿。
  • 银行装修贷款要求的资料和条件通常如下:
    1.借贷者有当地常住户口并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实。
    2.借贷者在当地有合法稳定的收入。
    3.能向贷款机构提供有效的个人资产证实、银行对账单、税务单等资料。
    4.对装修的房屋提供有效的购房证实、房屋买卖合同等。
    5.满足银行规定的另外的条件。
  • 在合同中对精装修部分进行约定,包括装修质量、材料、售后等内容,有的楼盘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实景样板间的装修标准即是交房标准;有的对材料、管件、地砖、门、窗等采用的品牌在合同中都进行了约定,对售后、保修等内容也进行了明确。对于房子的装修部分,绝大多数开发商通过招标或是其他方式聘请装修公司来完成。
    在装修合同中约定了装修中使用材料的品牌等,并且附有质量保证书,对精装修的质量和后期的保修都给予保障,如果不能按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公司还要承担延迟交付给业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装修过程中,公司还将实施监督,最大限度地保证装修质量,以尽可能降低购房者的购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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