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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呀,律师们,是这样的哟: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就劳动合同的问题是这样的----2010年一月十四号签订第一次合同, 也就是刚去的时候。 2011年一月十四号该也应该签订第二 次合同,但没有呀,这里不就有7个月吗?难道说这几个月就赔一个月的赔偿金吗??-------------------现在我就想问:这里是7个月呢还是12个月呢??

仲裁 2011-09-28 1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 1、没有签订合同的时间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另外支付三个月工资; 3、所以综合以上你应该获得10个月的工资
  • 你好,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但是需要自合同期满后第二个月起计算,而你主张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工作年限计算的。建议你还是委托律师处理,免除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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