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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6000,签约金额100万还敢借吗

其他 2019-01-27 14: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释[21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拒绝支付复利。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根据“法释[21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特别提醒:如果对方以违法放贷为业或者吸收客户资金后放贷给你则你们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你只偿还本金和本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即可(利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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