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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女儿成年后离婚,协议上写明存款与房屋(卖出后)两人平分。问题一:女儿是否无权分得财产?问题二:如父母再行婚嫁,房屋(未卖出之前)是否双方的配偶家庭有权占有房屋份额?

离婚 2019-02-12 07:3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女儿不能证明是家庭共有财产且自己有份额或有贡献,女儿无权分得财产。自己为了爱情自愿给了的或死了被继承的,配偶有权。
  • 你好,房子是谁的?
    【追问】父亲
  • 你好,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配,当然也可以不均等,由男女双方决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来解决。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应根据对夫妻双方履行的家庭义务而进行合理的分配。

  • 若是父母的财产那么离婚时女儿无权分得。若再行婚假,那么该房产相关财产权益系对于下一段婚姻来说的婚前个人财产。
  • 房屋产权原来是登记谁的名字?
    【追问】父亲
  • 你好,房屋产权原来是登记谁的名字?
    【追问】父亲
    【回答】你好,这种情况房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女儿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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