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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一名大学生,在一家火锅店从一月十一日正式劳动,到一月三十一,因二月份家中有事不干了,在火锅店劳动21天,火锅店规定临时工月工资2500,最后我跟主管说我下个月不来,那么他就说我每天按50元工资,请问律师这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9-01-29 06: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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