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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员工在非上班时间喝酒中毒死亡,请问需要赔偿什么吗

其他 2019-03-10 13: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需要。。。。。。。。。。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1]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 1、工亡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偿。主要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标准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你好,关于煤气中毒死亡赔偿标准可以直接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解决办法,到法院去起诉公司,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公司可能存在管理过错,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得到赔偿,就算没有在工作时间中毒,但在工作单位提供的住所死亡,单位负一定相关责任,如果不是自己操作不当而致死,那就由单位管理不当来负责. 在工作期间死亡,如果可以算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若被认定是工伤-死亡的,一般是60个月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你们还可以得到一定的安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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