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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写的是本人的名字,但是因为我拿房产证抵押银行贷款,现在我无法还清,拆迁时这套房有儿子和他爸爸,父母的平方在,并且因为当时老房子因为平方不够,又是爸妈出的钱补的平方。到时拍卖,爸妈儿子都不同意怎么办。

银行 2019-04-20 10: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安置房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 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
    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
    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
    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二、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  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但一般不需要贷款,因拆迁补偿款肯定高于购房费用的。
      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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